有一年的春节,李欧家里过得很热闹。因为李欧的两个妹妹,一个从美国回来,一个从澳大利亚回来了,各带了她们的夫婿和孩子。年初一中午,有一个头发斑白的男人来敲门,他一进门就对李欧说:“我是你舅舅鲍爱山,不信你去问你妈鲍爱云。”
从未谋面的鲍舅舅还带来了他的儿子鲍鹏志,鲍鹏志手里提着一只大蛇皮袋,袋里装满了玉米面。鲍鹏志放下蛇皮袋,站在客厅中间,两只手的大拇指插在牛仔裤的口袋里,东看看西瞧瞧,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尔后,他在酒桌上与李欧扳手腕,使尽了吃奶的力气,竟然连赢三把。喝酒的时候,他拍着桌子向李欧叫阵,一仰脖子把一茶杯的白酒全部干下去。鲍舅舅高兴得泪水盈眶。
年初五,鲍舅舅就回家了,把儿子扔在了李家。李欧和他两个妹妹把鲍舅舅送到火车站,一起挥手道别:
“鲍爱山,再见!”
年初十晚上,李欧把鲍鹏志带到郊外一处未开通的公路上,说是教他学开车,结果140码的速度把鲍鹏志吓得晕倒在座位上。他从此乖了,两只大拇指不再插在裤兜里,喝酒、扳手腕的时候都比较斯文,经常输给李欧。
过了元宵,厂里就正常启动了。李欧把鲍鹏志像打楔子一样打进销售科,他死心塌地为李欧干活,一边在外抢老宋的销售渠道,一边搜集别人的材料不时汇报给李欧,他还聪明地为李欧拉拢了一些人。对于鲍鹏志,李欧完全信任,这一点不是源于表兄弟身上相同的DNA,而是李欧确信他与鲍鹏志之间,已经建立起这样一种关系了——类似于主仆之间的那种关系。
对于李欧来说,压服鲍鹏志不费吹灰之力。年初八晚上放焰火,他发觉鲍鹏志每当焰火呼啸着腾空而起的时候,脸上就不由自主地出现恐惧的神情。焰火在空中爆炸时又复归平静。他想,这家伙怕速度,那就给他看看李欧的高速度。鲍鹏志进厂,确实表现出他在销售上的才能,这为李欧今后的事业打下了基础。
有一次(这是很难得的一次),李欧母子俩讨论起友谊这个问题,友谊存在吗?友谊到底是什么?是哪一种所谓的友谊表象更接近友谊的实质。这是个很乌托邦的问题。
这时候的鲍爱云生着病,清静无为地躺在**,李欧一片亲情地给她端茶倒水。
李欧说,友谊?好像不存在吧。与其承认这个世界上有友谊,还不如承认世界上有爱情。你说我和鹏志,应该最有可能产生友谊,我们年龄相仿,又是同性,表兄弟,结果,你看我们之间有没有友谊呢?
鲍爱云苍白的脸上浮出淡淡的辉光。“鹏志这个小孩,”她说,“像你的跟屁虫。你们两个在一起,怎么都像一主一仆。他像他的妈,心眼老实。就是不知道他的忠心能维持多久。我记得小时候隔壁人家用的一个佣人,真是一辈子忠心耿耿。现在你到哪里去找这样忠心的?你看我们家用的那些保姆,换掉五个了吧?跟换抹布似的。于厂长家的小保姆偷了五万块钱,到现在也没找着,还好,我们家的保姆就是馋点、懒点,说不上有多大的毛病,既没有偷保险箱又没勾引我的儿子……要是出了个四凤可了不得。”
李欧靠在沙发上,看着他的鲍总慢慢地合上眼睛进入睡眠,发出病中的浑浊的鼾声。因为说话太多的原因,他无法考虑别的事情,脑子陷在刚才的话里转悠,好像在一团迷茫中寻找什么。李欧深信,刚才的谈话中有什么内容刺激了他内心深处的某一个记忆,那个记忆如此重要,又如此难以寻找,有几次快要呼之欲出的时候,突然又坠入无边的深渊。就在他闭上眼睛也要进入睡眠时,有一个词无意中撞到他的脑中。或者说是他无意中撞到了这个词:
用人。
是的,仅仅这个词就让李欧想起了许多事,你想,李欧调动起千军万马寻找出这个词,可想而知这个词并不是等闲之辈。李欧睁开眼睛,天空中的浮云还是像跑马一样,天空中的蓝色,呈现出一年中最丰满的饱和度。李欧□了眼睛看远处的天空,恍惚觉得最快乐的日子不是现在,而是在遥远的某个时候,那个快乐的时光涉及到许许多多细微的东西,譬如麦场上的碎屑,发着苦甜气味的青草,夏日午后安谧的河水,柳树下的蚂蚁,昏黄的油灯……这个想法就这样被毫无提防之心的李欧接受了,直至他猛然警觉。他苦笑着对自己摇头,有很多时候,他的想法都是毫无理由的,他怎么能忘记他父亲就是死在那个时候呢?父亲的自杀给李欧带来的影响是巨大的,当时,李欧眼睁睁地看着父亲死鱼一样被人从河里打捞起来,毫无尊严地搁在河边。李欧记得河边十分肮脏,一堆鱼的内脏散发出臭烘烘的气味,不仅如此,河边的草丛也有一股臭烘烘的气味,硕大的苍蝇像沙子一样落在父亲的身上。李欧站在父亲身边,顽固地期望父亲会活转过来,在河里洗洗干净,尊严地走回家去。这种期望一直可笑地频频出现在李欧的梦中,从少年一直到读大学的时候。每做一次这样的梦,李欧都会情不自禁地偷偷饮泣。他想他是恨父亲的,父亲的死,等于让他李欧也死了一回。不,比这更严重的是,他李欧活着,承担父亲和他本人的双重痛苦。许多年后,李欧孜孜不倦地求索父亲死的原因,得出结论:父亲是被对手压垮的。他在亲戚中了解到的父亲,与他少年时的父亲形象,真是判若两人。最典型的一个例子就是父亲上初中的时候,因为功课太好,引起年级里两个男生的妒忌,他们就在路上拦截他,要他做一个选择题:要么喝一口路上的水,要么不要上学去。李欧的父亲一点怨言也没有地接受了做选择题。那时候是梅雨季节,总是下着雨,路面上积着雨水。结果,李欧的父亲喝了一口梅雨季节的雨水。李欧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在学校的门口,一个男人嬉笑着扳起他的下巴,说:“你爸爸好吗?我以前老让他喝水。”指的就是这件事了。那男人说完用力捏捏李欧的下巴,仿佛要把他捏碎似的,是的,那男人霸气十足,令人不能抗拒。
从本质上说,李欧也是孱弱的,但是他了解父亲以后,他就经常勉励自己不能软弱,他内心深处除了有那些不能卸脱的苦痛之外,还隐隐地有一种死亡的恐惧。他常设想,父亲原本不想自杀的,只是有一天,他徜徉在安静的大河边,突然之间,本性上的软弱控制了他,于是他抛开辛辛苦苦做成的坚强面具,脚一跨,栽进了河里……这是真正的失足,“一失足成千古恨”,念头转动之间,他就失足了,自杀不过是对失足的形式上的补充。
李欧知道,他不过是替父亲坚强,他在男人们女人们身上所取得的胜利,只是梦中父亲复活的另一反映,就像用一面镜子去照太阳,太阳把它的光通过镜子投射到墙上。我们的生活中充满这种物理现象。
七十年代,李欧的父亲被忌妒心极强的科研所所长打发到乡下,冠冕堂皇地叫做:“上山下乡,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但是所长自己不去接受再教育,因为他说李欧的父亲是右派,应该第一个去接受再教育。这又是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到右派,复杂得说来话长,又简单到可以省略不说,复杂是因为它的种种个人性,简单是因为它的社会性。“文革”的锣一敲响,黑色幽默剧就开始上演,直到今天,我们不是还经常看到一些前右派心理还是严重失衡着?李欧的父亲携妇将子到了乡下,好像觉得到了桃源之地,但是他的对头把手伸得很长,于是李欧的父亲该分二十二斤粮食时减掉了一半,别的男人出一个工拿三毛钱,他只有一毛钱。不仅如此,乡下每回敲锣打鼓迎回“最高指示”时,李欧的父亲总像祭品一样罚站个把小时。有一晚上,李欧的父亲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嚼不动蚕豆啦。”就走出去了。再见他时,他是一具尸体了。李欧的奶奶在城里经常向人唠叨这件事,有一次她说的时候,突然听的人忍不住笑起来。李欧奶奶从此不向别人诉说,只对自己说这件事。但是有一天她说着,突然自己也笑了起来。“嚼不动蚕豆啦。”她笑得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
亲戚中有人问李欧,你爸是怎么死的?他就说,生病死的。有的时候说,跟人家打架打死的。李欧的母亲经常不好意思地为李欧开脱:“这孩子还小,没学会怎样说老实话。”
又后来,科研所给李欧的父亲平反,李欧上初中了,正是被各种怪念头纠缠的年龄。会上,有人对李欧说你父亲怎么怎么的。上唇上刚长出一层茸毛的李欧很冷静地回答:
“他该死。”
真的,李欧现在还是这样认为,即使没有“文革”,生活中略为厉害一点的对手都能置父亲于死地。
鲍爱云醒过来了。踏实漫长的睡眠让她看上去年轻不少,她年轻时是个远近闻名的美人儿,因为美,所以十分自信,常常旧衣烂衫地穿着,提个破篮子上街买东西,不管她在什么地方出现,总会引起一阵不小的**。现在,她已经彻底失去了那种美貌,惟一留下来的是因美貌而养成的两个习惯:不修边幅和满不在乎的神情。这两个习惯天衣无缝地焊接到她的企业家身份上,让她在日常生活中游刃有余。她就是经常不修边幅地走进车间和工人一起劳动,和百般挑剔的客户唇枪舌剑甚至大打出手,她满不在乎地混在男人堆里开会,吸着辛辣的香烟,制订各种规章制度,接受各方面的表彰……总之,鲍爱云的生活充满色彩,呈现欣欣向荣的景象。
醒来后,她问李欧:“在想什么?”
李欧告诉她,想起了一个人。
一个遥远的多年不见的人。你还记得吗?黄三爷。
鲍爱云就做出欲惊呼的样子,其实她不想惊呼,她只是睡足了觉,表示心情很好。她说:“怎么不记得?你爸爸的丧事就是他操办的。他是个老实人,对我家真是忠心耿耿的,像个老仆人。”
鲍爱云刚说完“仆人”两个字,就猛烈地咳嗽起来,她咳得声嘶力竭,肥胖的身体在**不安地挪来挪去。小保姆闻声给她端了一杯茶,她一把攥住杯子迫不及待地喝了一口,茶水刚进嘴就全部咳了出来,她没好气地搡了小保姆一把,骂道:“死人,你是不是想烫死我?”李欧在沙发上咧开嘴笑了,他在一瞬间完成了两种景象的对比,二十几年前,他的母亲午觉后醒来,坐在藤椅上,两只脚脱光了放在小凳子上,她雪白的肤色与屋外的灿烂的阳光、青翠的庄稼一样明亮,她的头发被剪刀剪得不太整齐,与她的人一样,显出慵懒的满不在乎的没落贵族般的情调。但是她不是贵族,她只是城市里一个最底层的小市民家庭的女儿,因为美貌,所以自信,也因为落到了这块贫瘠的土地上,她的自信才陡然演变成触目惊心的高姿态,虽然她刚到这里一年就死了丈夫,但是面对这里的一切,她无法不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蹲在她家的一小块自留地里拔草,当夏天麦子成熟的时候,黄三爷会悄悄地起个大早,带了自己的女人和儿子黄进,把鲍家的麦子收割好运到场上,晾晒,用连枷扑打,直至打下最后一粒麦子,再将麦粒晒干,然后用笆斗盛好了放到鲍家的堂屋……所有的事情不须吩咐,如果鲍家来了客人,那么黄三爷一定会上门来烧火,或者黄进,黄进烧火的样子和他爸一样敏捷干练,有时候他想玩,不想烧火,就一边烧一边嘟着嘴,但是他不会口出怨言,因为他曾经为了怨言被他的妈妈狠狠地用鞋底抽过一顿……鲍爱云指着拔草的黄三爷的背影说:
“解放前地主家的雇工就是这样的。”
提到黄三爷,人家都说这是个好人,老实人,这实在是他的悲剧,他对鲍爱云的忠心耿耿实在是毫无理由,好像在他的心里,总是想依附什么人,至于为什么依附,是个谜。也可能依附的结果只是心理的一种满足,因为鲍爱云没给他任何好处,鲍爱云成了富婆之后,他也没有提出任何要求,他那样温良恭俭让,以至于鲍爱云回城后从来没有想起过他。黄三爷有三个女儿,一个儿子。在当地他的女子不算多,也不算少。他的成分是“下中农”。李欧第一次见到黄三爷,是七〇年秋天,黄三爷穿着棉衣,腰间扎着稻草绳,站在狭窄的公路上,与大队书记一道,迎接李欧全家。他是房东,又是“下中农”,照理说应该有点自豪感的,但是他谦卑地笑着,手足无措。后来他抱着李欧就朝村子里走,很激动地,老远就叫他的儿子黄进,好像来了贵客。天是很黑的,下着冰凉的秋雨。秋雨在茅屋上抽出一片纷乱的声音,这声音有着厚厚的温暖的质感;油灯如豆,木门间漏进来的冷风吹得它忽短忽长。这一切都叫人分外感到冬天的逼近。**坐着几个孩子,黑黝黝地毫无表情。黄三爷陪着李欧一家围坐在小桌子边喝粥,李欧的碗里泡着半只灰糊糊的馒头,这顿粥吃得很长,那几个孩子在很长的时间里沉默着一动不动。后来,几个孩子中间站起一个男孩,指着李欧说:
“我是贫下中农,你是什么?”
这男孩就是黄三爷的儿子黄进。很奇怪,他的手指着李欧,眼睛却死盯着李欧的碗,所以李欧端起饭碗看看,放下,又看看,放下,他看不出有什么不妥之处。于是他看看妈妈,妈妈看看爸爸,爸爸看看黄三爷,黄三爷看看坐在灶间的黄三婶,黄三婶看也不看,抄起灶间的一把芦柴劈头盖脑地朝**抽过去,骂道:“撑不死的饿死鬼,两只脚放放平挺你的尸去。”**的女孩发出受惊的嚷叫。
后来,黄进告诉李欧,他那天不过是眼馋李欧碗里的馒头,他要什么时候才吃到馒头呢,一年只有一次——过年。
鲍爱云拿起一片西瓜送进嘴,马上又咳了出来。“太甜了,”她嚷道,“换一个佛手,不要太熟。”小保姆迈着急煎煎的步子赶紧下楼去了。鲍爱云重重地仰天倒在**,脖子里赘肉随着她的喘气像果冻一样晃动。李欧想,二十年的功夫就把人变得面目全非了,她那种傲慢的优雅,颐指气使的自信,曾经使李欧懂事起就迷恋的没落贵族般的情调,全都消失了,她现在只是一个精明的,脾气急躁的,忽而严厉,忽而曲意逢迎,一心掩饰女性特征,以移植过来的雄性气质压服对手的商人。
鲍爱云大口咽下一只佛手后,咳嗽平缓下来。她倚在枕头上,瞪着眼睛看着李欧,狐疑地问:
“你想到黄三爷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