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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第3页)

机敏人的神气不对了,第一次露出了迷惘的神情。“这是怎么着啦,”他念叨起来,“我一点也弄不懂了。”

台下一片死寂,鸦雀无声。

这时但见戏法师的一副高大形象正巍然于舞台之上。他威风凛凛,当众而立,侃侃向其观众致着告别词(同时一副目光几乎把那机敏人烧死),其词为:

女士们,先生们,在座各位想必已清楚看到,敝人在这位先生的允许下,已经捣坏了他的手表,烧毁了他的硬领,砸碎了他的眼镜,踩烂了他的礼帽。如果他还肯让我把他的大衣涂满条条,把他的吊带打成结结,那么我将十分乐意再为大家添点余兴。否则,全部表演便到此结束。

乐池里奏起华彩乐段,继而幕落灯暗,观众散去。不过他们终不免觉着,毕竟还有几招是超出了他的袖子功之外的,那里头并没有现成货。

——利考克

长期以来人们早就模糊意识到,一个人的衣着每每对其身心之健康有着一定的影响。“服装造就人才”这句名言的产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普遍认识,即佩带装束对于一名穿着者所可能引起的反作用确实不容低估。这种情形从日常生活的一些细事上便不难看得十分明白。一方面我们都会观察到那些浑身上下一副新装的人会是那般精神十足气宇轩昂;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将发觉一些自知其衣服后面缀有补丁者的那种抑郁表情,或者因为里衣上丢了扣襻而时刻带来的惴惴不安的神色。但是一般观察虽已使人对服饰所曾造成的某些主要的病状及其不利影响不无相当之了解,然而如何将我们这方面的现有知识上升为系统的理论这件事尚迄今不曾有人认真做过。

——利考克

毫无疑问,科学的进步是件了不起的事,每个人都不可能不为它感到自豪。必须承认,我自己便是这样。什么时候我偶尔和某个人——也即是和某个在科学上懂得的比我还少的人——谈论起,比方说,电学的惊人的进步时,我那感觉就仿佛这功劳直接与我有关。至于赉纳排版机、飞机与真空吸尘器等等,好的,我真不敢保险这些便不是我的发明。我深信一切心怀开阔的人在这类事情上也都会是心同此理的。

——利考克

不过这点还不是本文所要着重发挥的。现在我要谈的只是医学的进步。在这方面,请容我指出,也是相当了不起的。任何一位热爱人类(哪怕只是其中的一性)的人,只要他回顾一下医疗科学方面所取得的巨大成就,都不可能不感到壮志满怀,情不自胜,这时一种合理的自豪感的心囊刺激会使他的右心室顿时膨胀起来。

——利考克

现在病人进了诊室。“大夫,”他对医生道,“我疼得厉害。”“什么地方?”“这里。”“站起身来,”医生道,“两臂向上伸直。”接着医生绕到病人身后,然后在他背上猛击一掌。“你感觉到了吗?”他问病人。“感觉到了,”病人回答。说话间,那医生已突然出现在病人的一侧,接着用肘弯朝他心脏的左方下侧来了个钩击。“你能感到这个吗?”他恶狠狠地问道,这时病人早已跌倒在沙发上,瘫成一堆。“起来,”医生命令道,然后数了十下。病人爬了起来。医生将他非常仔细地审视了一番,但却不说什么,然后冷不防地朝着他的胃部便是一记猛掌,这一下早已使他疼得缩成一团,说不出话来。医生来到窗前,读了一会儿报纸。接着转过身来,撇开病人对着他自己咕哝道:“哼!中耳有点麻木。”“真的吗?”那病人万分惊恐地问道,“这我可咋办,大夫?”“唔,”医生道,“我看你必须安心静养;你必须卧床一段时间,不准起身,不准乱动。”事实上,这位医生对他病人所患的疾病当然心里一点谱儿都没有;不过他毕竟知道,如果他能真的卧床静养一个时期,他也没准能悄悄地好了起来,不然起码也能悄悄地死去。

——利考克

天文学所教导者为对太阳与行星之正确使用法。这些均可置之于一个由若干小立柱支撑起来的框架之上,然后将某倒立过来,即行告竣。潮汐即由此而生。这些小立柱之顶端部分已属极辽远之地域。对这些小立柱之勤奋寻索便往往能引起新行星之发现。行星轨道之长度即为此小立柱于其旋转时所旋转之长度。天文学为一极有趣味之学科;其观察照例须于夜间进行,须于斯匹兹布根之高塔之中。所以必须如此乃为使天文学免受干扰。一位真正出色的天文学家往往单凭此类小立柱于其旋转时所发出之带警示性之嗡嗡声即可预言某一彗星是否已经到达他的身边。

——利考克

植物学为植物之学。植物可分为树、花与蔬菜三种。一位真正的植物学家见到一棵树时,马上就能认出来,说那是棵树。要弄清是树还是蔬菜,他只需弯下腰去,用耳朵听听,也就能搞明白。

——利考克

自然科学研究之对象为运动与力。它这方面的不少教导至今仍不失为一名受教育者的终生必备素质。

这些计有:

(a)一辆脚踏车,你踏得它越紧,它就跑得越快。这是因为自然科学的关系。

(b)假如你从一座高楼上落了下来,你就会越落越快,越落越快,因此想要保证其一定的降落速度,对塔身的审慎选择即将成为必需。

(c)假如你把大拇指夹到了两个齿轮中间,齿轮将继续转动下去,不会停的,直到最后给你的吊带缠住,才会停了下来。这就叫机械(学)。

(d)电有两种,阳电与阴电。其不同是,我以为,其中一种价格高些,但更耐用;另一种则便宜些,缺点是蛾子容易钻了进去。

——利考克

友人陶德欠了我一块钱。他已经欠了我12个月了,所以我担心归还的前景渺茫。我看得出,每次我遇见他时这一元欠款的事他已忘了。他现在见了我时那副坦然的友好态度就跟过去一样。我的那一元钱已经从他的心上完全消失掉了。我清楚我是再也把它讨不回来了。

但另一方面,我也十分清楚,陶德欠下我的这一元钱我是一辈子也会记得的。当然我相信这对我们间的友谊不致产生什么影响,只是这件事我永远也再忘不了。我不知道这类情况发生在别人身上会是如何;但就我来说,如果有谁借了我一元钱而不还,我会把这个记忆带进我的坟墓里去的。

现即将其发生情况缅述如下。陶德借我钱的时间为去年4月8日(我这里标明年月日是因为此节也有可能为他见着),亦即正当他即将登舟开赴百慕大之时。他当时缺一块零钱去付他的出租车司机,于是而有了借钱的事。这在日常生活中本来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所以我连脑子都没过就借给他了。记得他当时只说了句:“拿一块钱来,行吧!”于是我应承道:“当然行。一块钱够吗?”我相信,事实上也准知道,陶德借了钱去是会还的。

他从百慕大的哈密顿给我寄来过一封短信。打开信封时我心想那一元钱准在那里头了。但是没有。他信里只提到那里的气温几乎高达100度。这个数字还真让我迷糊了一阵,几乎快把那钱的事给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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